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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的生活空间与行为主体
来源:《名作欣赏》 | ​陈文新  2022年02月16日08:15

四大名著指的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红楼梦》。题目里的“生活空间”和“行为主体”听起来很是深奥,其实是一个常识的说法。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出入于不同的生活空间,有寝室,有教室,还有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室,以及学院一级的办公室。每一个生活空间中,都有各自的行为主体。比方说办公室,那是处理公务的地方,它的行为主体是干部;教室是讲课的地方,行为主体是老师。即使是同一个行为主体,在不同的生活空间里边,扮演的角色也是不同的。在教室里,他是真正意义上的学生,读书、写论文才是他的本分,谈恋爱就不合适,而寝室则是一个相对私人化的空间,在寝室里说的一些话、做的一些事,往往不适合拿到教室里面去说、去做。所有这些,都显示了生活空间与行为主体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文学作品中,这样的对应关系也是存在的。现代小说中的生活空间,经常涉及家庭,而它的行为主体,也多为家庭成员,以及与之有密切社会关系的人。而今天讲的四大名著,它们的生活空间,大都超越了,或者说没有受家庭这样一个空间的限制。至少是,有一部分作品没有受这样一个空间的限制。它们写了另外一些空间,在许多方面都不同于家庭这个空间。今天的讲座,就是要把这个情形做一个大致梳理,希望能得出一些有意味的观察或者结论。

先讨论四大名著的第一部作品,《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所写的生活空间,主要有两个:一是朝廷,一是战场。所谓朝廷,也就是一个集团,或者说一个权力体系中最高的决策机构,曹操、孙权和刘备办公的那个地方,就可以叫作朝廷,他们的诸多重要决策,都是在这里做出的。而战场呢,主要是那些将军跃马横刀的场所,关羽、许褚、张辽,他们建功立业的地方往往是战场,所谓关云长水淹七军,所谓许褚裸衣斗马超,所谓张辽大战逍遥津,讲的都是战场上的事。朝廷和战场,这样的生活空间,决定了它的行为主体主要是两类人:一类是有谋略的人,一类是勇武的人。有谋略的人,包括那些领着别人干大事的,如曹操、孙权、刘备,或者帮助别人出谋划策、干成大事的人,如诸葛亮、周瑜、荀彧。读《三国演义》,会有一个印象,风花雪月的场景和情节,很少被正面加以描写。风花雪月的东西,在《三国演义》里是被边缘化的,这一点和现当代小说形成鲜明对照。

可能有的读者会说,也许三国时期的人,本来就远离风花雪月。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要找例证,周瑜就极为典型。周瑜得到后世许多人的羡慕,包括一些擅长音乐的人:北宋末年,有个叫周邦彦的,他是朝廷音乐机构大晟府的主官。他曾经把自己和周瑜相提并论,那是因为与周瑜有关,有这样一个说法:“曲有误,周郎顾。”说谁的演奏如果出现了纰漏,周瑜一定能听出来,且会不自觉地扭头看一下,表示他已经发现了问题。我们总以为,那些驰骋战场的人通常是粗线条的,与文化艺术无关,谁能想到,周瑜竟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

周瑜的仪表也出类拔萃。北宋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写到周瑜时,特别提到“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羽扇纶巾”就是指周瑜,不是指《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这个风度翩翩的周瑜,他的夫人小乔,也是中国历史上屈指可数的美女,据说是十大美女之一。这样一对夫妇,引起了苏轼的极度羡慕,他感慨道:“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中国历史上,风姿绰约的美女不止一个,风度翩翩的英雄也不止一个,但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英雄和一个风姿绰约的美女完美结合的,实在不多。

像周瑜和小乔这样一对英雄美人,如果放到现当代一些小说家笔下,比方说,如果是放到琼瑶笔下,那一定能够写出缠绵悱恻,几十万字,甚至超过一百万字的长篇小说。但是,《三国演义》的作者,对此一点兴趣都没有,从来没有把周瑜和小乔的婚恋作为正面情节加以渲染和表现。如果说《三国演义》中确实提到了小乔,用的却是一种调侃的、戏谑的笔墨。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到的?诸葛亮在赤壁之战前夕来到东吴,为了激将周瑜下定抗曹的决心,对周瑜说了一番话:你知不知道曹阿瞒修了一座铜雀台?你知道他修铜雀台是做什么用的?他修这座铜雀台,就是要把大乔和小乔放在里边,好让他来尽情享乐。这样一个话头,是对于周瑜的戏谑,或者说是极尽玩弄的激将,所以周瑜听了,怒不可遏,说我与曹阿满势不两立。《三国演义》拿周瑜和小乔来开玩笑,可能受到了唐代一首诗的影响,即杜牧的那首《赤壁》:“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杜牧本来是用戏谑的口吻来阐发一个理念,说历史上的一些事情,也可能有另外一种结局;偶然性是经常存在的。杜牧假定,赤壁之战时如果刮的不是东风,曹操就有可能打败了周瑜,就有可能把大乔和小乔俘虏到北方去。这是杜牧用他特有的方式对历史做的质疑。而到了《三国演义》里边,这个质疑被设计成了喜剧性情节,用以调侃周瑜和小乔这一对英雄美人。这个例证表明,《三国演义》对风花雪月的东西,不只是有意边缘化,且有意处理成被戏谑的对象。

还可以举另外一个人物作为例子,曹丕的弟弟曹植。曹植是曹操所有儿子中特别有诗赋才能的一个,他有一篇名作《洛神赋》。《洛神赋》这篇作品,是写曹植想象中或者希冀中的一位女性。作品的结局是,尽管洛神和曹植相互之间向慕不已,终因人神道殊,不能走到一起。所谓人神道殊,是说人和神只能生活在不同的空间中,他们不能长相聚首。这一结局,象征性地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两个人之间没有缘分,他们如果结合的话,就有可能触犯某些社会规则,以致万劫不复。曹植与洛神之间这种悲剧性的境遇,如果有人加以渲染,写成一个中篇小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三国演义》并不关心曹植的《洛神赋》,倒是写了很多关于曹植的其他事情,例如,为了争夺太子位置,他与曹丕之间的反复较量。

谈过了上面两个例子,还可以谈谈《三国演义》中一个好像带有风花雪月风味的形象——貂蝉。她和吕布、董卓之间有一些复杂的关联,俨然三角恋爱的样子。不过,如果细读相关情节,不难发现,《三国演义》之所以写这样一个人物,不是为了写风花雪月,而是为了写一场政治上的纠葛。貂蝉是被王允作为连环计中的一个工具来使用的,她只是政治斗争的工具。或者说,她在《三国演义》中的存在价值,就在于她是政治斗争的工具,而一旦失去了工具的作用,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所以,当吕布在白门楼被曹操处以死刑之后,貂蝉在《三国演义》里就不再出现,因为此后的政治斗争中,已经没有了她的位置。如果仅仅只有风花雪月的风味,貂蝉在《三国演义》里不会占有那么大的篇幅。

说到这里,可以顺便提到,1997 年前后,有个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中央电视台拍的《三国演义》。电视连续剧在吕布被处以死刑时,特别配了一首很长的插曲,主旨是为貂蝉而大发感叹。歌词的大意是说,貂蝉,你像一朵白云,不知道你飘向了何处,你让我们梦魂牵绕,无限牵挂。第一次听到这首插曲,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为什么笑呢?因为,这样一种对于貂蝉的牵挂,是现代作家容易产生的一种想法,但绝不是《三国演义》作者的想法。《三国演义》作者,只关心那些有谋略、有勇武的人的功业,对于与朝廷和战场很少瓜葛的风花雪月,他其实不大关心。这一点,读《三国演义》时要特别注意。它的生活空间,是朝廷和战场。在这个生活空间里面,它的行为主体是那些有谋略的人,是那些勇武的人,在这两种人之外,其他类型的日常生活中的人,基本上不在视野之内。这是我们讲的第一部作品,《三国演义》。

接下来讲四大名著的第二部作品,《水浒传》。

《水浒传》的生活空间是江湖。这部小说,在明代末年还有另外一个书名——《江湖豪客传》。“江湖”这两个字,把《水浒传》的生活空间明确地点出来了。在这个空间里,活跃着的是一群闯荡江湖的豪侠。也就是说,《水浒传》的行为主体是一群豪侠,他们既不在朝廷,也不以战场为主。《水浒传》虽然也写了三打祝家庄之类的事体,但重心所在,其实不是战场上的英雄,仍是闯荡江湖的豪侠。这些豪侠,据我们的观察,有一些引人注目的特点,比方说,他们倾向于摆脱体制和家庭的约束,且体力远超常人。

《水浒传》中的豪侠,或者说最好的豪侠,都不在体制之内,或者没有一个稳定职业。可能有人会说,有一些好汉是曾经有过稳定职业的,而且职业还挺好。比方说鲁智深,人家是提辖,中级干部;林冲,那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虽然级别不是太高,但是也有相当的社会地位。尤其是杨志,杨制使,算得体制内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但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些人后来都离开了体制。他们离开体制,当然有各种不同的原因,有两个人,杨志和林冲,是被迫离开的,但是另一个人,他离开体制的时候,一点顾虑都没有,离开就离开吧。这个人是谁?是鲁智深。

鲁智深因为什么原因而离开了体制?拳打镇关西,打死了人。

拳打镇关西这个部分,我们在小学课本里就读过。许多读者可能没有考虑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鲁智深不去打镇关西,他有没有可能为金氏父女伸张正义?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他可以凭借手中的权力收拾镇关西,保护金氏妇女。既然这样,为什么要亲自动手去打呢?这就要提到豪侠的一个特点了:豪侠伸张正义,和包公伸张正义是两种不同类型。包公伸张正义,是在体制之内,用国家赋予的权力,理性地处理这个事情。而豪侠呢,他们是用个人的力量,感情用事地处理这个事情:不仅要伸张正义,还要获得一种把坏人干掉的快感。所以,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他做得最讲究、感到最开心的是折腾镇关西;折腾一个坏人,那是很开心的事情。

他是如何折腾镇关西的?他先让镇关西把十斤肥肉切成肉丁,上面一点瘦肉都不能带。这里的关键是,鲁智深说,你镇关西必须亲自切,不能让你的手下人切。由此可见,镇关西平时,绝不会亲自做这些事,因为他是老板,他手下有很多雇工可以做这件事。但是鲁智深偏要他亲自做。这就是折腾,有意折腾。肥肉丁切好了,鲁智深又说,你把十斤瘦肉切成肉丁,上面一点肥肉都不能带。这也是够折腾人的,不过镇关西还是耐着性子做了。鲁智深还没完,又要镇关西把十斤寸金软骨切成骨丁,上面一点肉都不能带。这几乎是做不到的事,哪有把寸金软骨切成骨丁,上面一点肉都不带的?逼着人做办不到的事情,明摆着就是找茬,所以镇关西恼怒地说,你这是特意来消遣我!听到这话,鲁智深很开心,得意而又不怀好意地说:洒家就是要消遣你!一边说,一边把十斤肥肉丁、十斤瘦肉丁像肉雹一样地砸向镇关西。这下真把镇关西给激怒了,忍不住操刀冲向鲁智深。这个正是鲁智深要的,因为要打得带劲,就一定要把对方激怒,对手进了状态,打起来才有感觉。所以,鲁智深打镇关西,打的都是几个感觉敏锐的地方。第一拳打的是鼻子,第二拳打的是眼眶,第三拳打的是太阳穴,感觉的敏锐程度,越来越高。鲁智深本没有要打死镇关西的意图,他只是想打得痛快,打得尽兴,结果无意中把镇关西打死了。

这个我们且不管他。这里需要留意的是,鲁智深打死镇关西之后,他的第一个念头是什么?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因为不走的话,就有可能蹲牢房。在整个过程当中,他一点儿也没有因为丢了提辖这个职务而苦恼过。为什么他不苦恼?这里就涉及豪侠的生活方式。豪侠需要三百六十五天,一年到头,每天都是自由的。只有自由自在,才能在江湖上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伸张正义、打抱不平。无拘无束地浪迹江湖,鲁智深向往的就是这种生活。丢了提辖,而得了江湖,鲁智深不会有什么遗憾。这是豪侠的第一个特点。

第二个特点,这些豪侠,或者说《水浒传》中最好的豪侠,都是不结婚的,比方说李逵、鲁智深、武松。

为什么不结婚呢?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家庭是一种束缚,成了家,谁还有游走江湖的自由?谁还有那种豪侠气象?李逵曾给豪侠下过一个定义:一辈子只打过别人,没被别人打过;一辈子只骂过别人,没被别人骂过;一辈子只让别人受气,没受过别人的气。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武松是豪侠,李逵是豪侠,鲁智深是豪侠,石秀是豪侠,林冲就算不得豪侠,他太窝囊了,总是受人的气。在一百单八个好汉中,林冲曾是少数几个有家室的成员之一。他的妻子无端遭到高衙内调戏,林冲最初听到这个消息,也和常人一样,顿时满腔愤怒。他赶到案发现场,“把那后生肩胛只一扳过来,喝道:‘调戏良人妻子,当得何罪!’”读到这里,一般人所能产生的想法是,高衙内这个纨绔子弟,一定要受到拳头的教训了。然而结果却是:“当时林冲扳将过来,却认得是本管高衙内,先自手软了。”为什么手软呢?原来林冲心存顾虑:如果“痛打那厮一顿,太尉面上须不好看,自古道:‘不怕官,只怕管。’林冲不合吃着他的请受,权且让他这一次”(第七回)。所谓“吃着他的请受”,就是在他手下领薪水。俗话所说“在人屋檐下,焉敢不低头”,正对林冲的处境。接下来林冲果然受到了高衙内明目张胆的欺辱。如果说高衙内初次调戏林冲的妻子,还可解释为不清楚调戏对象与林冲的关系。那么,现在他是明知那是林冲妻子,仍不放弃邪念。而且,配合他实施阴谋以诱骗林冲妻子的,竟是和林冲“称兄道弟”的“朋友”陆谦。被出卖和被凌辱的林冲确实怒不可遏了,然而,他却只敢将愤怒向陆谦发泄:先是“把陆虞侯家打得粉碎”,又“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那陆虞侯,也不见了。却回来他门前等了一晚,不见回家,林冲自归”。至于对高衙内,林冲却没有胆量加以报复。几天后,连杀陆谦的事也放下了。这是林冲第二次“权且让步”了。《水浒传》写林冲窝囊,有两个原因,一是有稳定职业,在高衙内手下拿工资;一是成了家,他得顾及家庭的安危。豪侠与家庭之间,存在着不能兼容的问题。这是豪侠的第二个特点。

豪侠的第三个特点,是体力超常,武松打虎、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体现的正是这个特点。

这里再举一个有趣的例子。《水浒传》第三十八回,写李逵和宋江在浔阳江这个地方终于见面了。宋江请李逵喝酒,作陪的有戴宗等人。为了让李逵找到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满足感,宋江点的菜,分量特足。比方说那一条鱼,究竟有多重没有明说,但是小说写到,李逵吃鱼时,一只手抬住鱼的头,一只手抬住鱼的尾,他用嘴从鱼的一头扫到另一头,那个汤水淋淋漓漓,满桌都是。李逵的手,既不是弹琴的手,也不是写字的手,那是拿板斧的手,又厚实又宽大。配得上他的两只手去抬的鱼,一定是巨无霸,这一次,李逵真的找到了那种大吃大喝的感觉。

吃饱喝足的李逵,兴奋地和宋江交流他在江湖上的那些得意经历。李逵的所谓得意经历,无非是打抱不平之类,总归是和打架斗殴连在一起的。宋江呢,真是一个好的听众,听得入神、专注。这让李逵越讲越带劲。偏偏这个时候,来了一个卖唱的女子。她年方二八,也就是十六岁。走到酒席边,顿开嗓音便唱。所谓顿开嗓音便唱,是说她的嗓子好。吃饱喝足了,又有人来唱歌给自己听,如果换了一个人,一定感到十分惬意。问题是,李逵的耳朵不是常人的耳朵。李逵的耳朵,不是不能够听歌,如果是“该出手时就出手”一类的歌,他应该是听得比较带劲的。但这个歌女,唱的只能是“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今日一别后,何日君再来”一类的流行歌曲,即所谓靡靡之音。

这样一种靡靡之音,李逵的耳朵怎么受得了!他对这个歌女恼火之至,因为歌女搅了他的兴致。如果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搅了他的兴致,李逵的板斧早举起来了,即使不用板斧,至少也会挥起拳头。但一个柔弱的女子,哪里配得上李逵用拳头去打?所以他极力加以克制,最后克制到了这样的程度:仅仅伸出两个指头。用肢体语言表达自己的愤怒,拳头的效果最好,其次是巴掌。两个指头,实在没有什么杀伤力。忍无可忍而又极力克制的李逵,用两个指头在那个歌女的额头上摁了一下。李逵自以为已经是极其克制了,没想到后果仍非常严重。《水浒传》是这样写的,那个歌女当即晕倒在地。戴宗他们都责怪李逵粗鲁,李逵是这样为自己辩护的: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娇嫩的人,你让她在我脸上打三五十拳,你看我有没有事?他这个话说得也有道理,而从李逵的话,可以体会到,《水浒传》里的豪侠,跟我们常人是不一样的,他们强壮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步。比如,武松的力气有多大?他可以把那么重的石磙抛起来,然后用手接住,面不红,气不喘。李逵的力气,跟武松是在一个等级上。这样一些人,如果跟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女孩在一起,两者之间在体能上是不匹配的。所以,李逵这样的好汉,不适合成为恋爱的对象,而他们自己,也对女孩子感觉迟钝,几乎没有恋爱的欲望。他们的生活中,不大可能出现风花雪月的情调。

说到这里,可以顺便提到中央电视台拍摄的《水浒传》电视连续剧。那个作品,比原著多了一个情节,说方腊和宋江之间曾有过信息沟通。方腊派了一个面目清秀的女首领来洽谈合作事宜,走的时候,给他送行的是李逵。电视剧写李逵长时间站在那里,目送女首领的背影,在广阔的原野上逐渐消失。他一直站在那里,一往情深。看到这个镜头,我的判断是,这里表现的是现代作家的想法。现代作家见到一对青年男女,立马想到的是,一定要让他们谈一场恋爱。而《水浒传》这部小说,却不给风花雪月存在的空间。《水浒传》豪侠的可爱之处,以及他们让常人感到不能接受的地方,都与这一事实密切相关。

接下来讲《西游记》,四大名著的第三部作品。

西游取经,翻山越岭,如果要对这个空间做一个界定,也许需要借用新加坡的一部电视连续剧的名字——人在旅途。唐僧师徒四人,一连14 年,你挑着担,我牵着马,风餐露宿,行走于去西天的路上,用“人在旅途”加以概括是比较合适的。而如果要对“人在旅途”的意义做进一步的解释,可以说,《西游记》是用比喻的手法写了一个群体为事业奋斗的过程。所谓“人在旅途”,就是比喻这个奋斗过程。一个人、一个群体,在为事业奋斗的过程中,从外在的方面说,需要克服一些别人可能克服不了的困难;从内在方面说,需要克服一些别人也许不需要特别在意的毛病或者短处。就后者而言,《西游记》主要写了三种需要克服的短处,在唐僧师徒克服了这三种短处之后,他们也就取到了真经。

第一个短处是心高气傲,也就是总那么高调,放不下身段。在唐僧师徒四人中,谁最容易犯这个毛病?孙悟空。他所犯的许多过错,常常与这个弱点有关。《西游记》强调:心高气傲是导致悟空大闹天宫的性格方面的原因。初任弼马温,悟空并不清楚其级别之低,没有什么不满的表示。一天,御马监的同僚告诉他,他才知道:“这样官儿,最低最小,只可与他看马。”悟空得知,不觉心头火起,咬牙大怒道:“这般藐视老孙?老孙在那花果山,称王称祖,怎么哄我来替他养马?养马者,乃后生小辈,下贱之役,岂是待我的?不做他!不做他!我将去也!”忽喇的一声,把公案推倒,取出金箍棒,打出天门去了。回到花果山,因愤慨于“玉帝轻贤”,遂自封为“齐天大圣”。天兵天将屡次征讨无果,太白金星遂建议采取招安之策,“就教他做个齐天大圣”。悟空得到“齐天大圣”的空头衔,自以为官至极品,“遂心满意,喜地欢天”。但王母娘娘设蟠桃宴一事使他明白,他又被骗了。蟠桃宴只请那些领取俸禄的仙人,悟空没有俸禄,不在被请之列。他自以为“我乃齐天大圣,就请我老孙做个席尊,有何不可?”却居然连列席的资格也没有。一怒之下,他“将仙肴仙酒尽偷吃了,又偷老君仙丹,又偷御酒若干,去与本山众猴享乐”。从八卦炉里逃出之后,他“因在凡间嫌地窄,立心端要住瑶天”,索性教玉皇大帝搬出天宫。凡此种种,都是心高气傲、不知天高地厚的表现。所以,观音菩萨作诗嘲讽他说:“堪叹妖猴不奉公,当年狂妄逞英雄。欺心搅乱蟠桃会,大胆私行兜率宫。”所谓“当年狂妄逞英摊”,即心高气傲、不知天高地厚是也。而在西天取经的过程中,他最初之所以一再犯些严重错误,也是因为他不把唐僧放在眼里。观音老母只好让他戴上紧箍咒。只要悟空不听话,唐僧就可以念紧箍咒来管束他。

孙悟空总是自称“老孙”,无论是在他的师父面前,还是在如来佛面前,或是在玉皇大帝面前,他总是自称“老孙”。悟空凭什么自称老孙?他才那么一点年纪,人家如来佛、玉皇大帝、唐僧,资历不知要比他深多少。他什么时候才不自称“老孙”了呢?是在成佛以后。那时候,他的这个毛病已经没有了。由此可见,就悟空而言,西天取经的过程,就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在生活的磨砺下,终于懂得了把身段放低。心高气傲,这是要克服的第一个缺点。

要克服的第二个缺点,是懒惰。一个人、一个群体,要成就一桩事业,勤奋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也有人勤奋了一辈子,最终却未能做成伟大事业,但是,绝没有一个成就伟大事业的人,他是不勤奋的。勤奋是成就事业的必要前提,不是充足的前提。唐僧师徒四人当中,悟空是勤奋的,唐僧是勤奋的,沙和尚也是勤奋的,只有一个人不勤奋,他就是八戒。

八戒睡觉的瘾实在太大,无论什么场合,他都可以睡得下去,睡得着,哪怕是明明知道山里有妖精,派他去巡视,他也可以在路上睡上美美的一觉。甚至在和妖精较量的时候,打不过了,要撤退,他的理由也是,等我到草丛里睡一觉再说。这样一个懒惰的人,最终也到了西天,那是因为、他的师父,他的师兄,让他尽管懒惰,还是不得不做很多事情,比如,总是挑着那副担子的是他,碰到像稀柿衕那样的地方,也是他用嘴拱出了一条路。换句话说,尽管八戒生性懒惰,但是有人逼着他勤奋。这个倒是与我们生活中的许多人相像。大多数人都有懒惰的时候,往往需要家长、老师、父母或妻子来施加压力,让他没有机会偷懒,否则他这一辈子可能就没有什么出息了。懒惰,这是要克服的第二个毛病。

第三个毛病呢,是享乐的欲望。一个人来到世界上,带着一具身体,带着五官,身体和五官的重要功能是帮助我们享受生活。比方说,嘴想吃好吃的东西,眼睛想看好看的东西,耳朵想听好听的音乐。总而言之,享受的欲望是每个人都有的。而对于一个干事业的人来说,这个欲望必须加以克制。在《西游记》里,享乐的欲望常常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食,一个是色。

说到食,最容易犯这个毛病的,当然是八戒,因为八戒的肠胃特容易饿。无论什么时候,都可能产生饥饿感,一旦饿得受不了,就会饥不择食。因为饿怕了,唯有他养成了攒私房钱的习惯。为什么攒私房钱?就是太饿的时候,可以拿出来买点零食充饥。

说到食,一般人也许以为唐僧没这个问题。实际上,唐僧是一个常人,每天一日三顿,是免不了的。《西游记》写唐僧好多次被妖精抓走,都是在悟空替他去化斋的当口。这个节点的设置,表明了食的重要性和与食有关的潜在危险性。

有许多读者可能以为悟空不会贪吃,因为悟空从来没有饿过。其实,悟空在食的方面安全系数也不是太高。原因在于,食物对人的诱惑,除了因为肚子饿之外,还有人的舌头和虚荣心,总想吃那些奢侈品。奢侈品不是为了充饥,但吃了它,不仅舌头有满足感,而且吃的人有了吹牛的资本。这样的奢侈品,悟空即使肚子不饿,也一定要想办法吃到,即使去偷也在所不惜。比如,在花果山时,悟空好几次犯错都与偷吃奢侈品有关。大闹蟠桃宴,把那些好酒啊,蟠桃啊,都一股脑地吃了个够,还拎了好多回花果山去。又把太上老君的仙丹,像吃炒豆一样地吃了好多。后来在西游途中,还偷吃过五庄观的人参果,惹出了一个大麻烦。

说到食,连沙和尚也有几分危险。他的肠胃好像没有饥饿感,贪吃奢侈品的欲望也不是太强,但五庄观偷吃人参果,他也高高兴兴地随喜了一个。《西游记》的作者,对与“食”有关的错误宽容度较高,所以唐僧师徒虽在这方面都有几分瑕疵,却并不妨碍他们取到真经。

与对食的描写不同,在色这一方面,《西游记》情节设计的特点是,绝不让唐僧师徒在男女的事情上失足,因为一旦在这方面把持不住,取经的事业就泡汤了。为了防止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情形发生,《西游记》的情节设计颇费匠心。

比方说,唐僧师徒四人中,对女性最有魅力的,当然是唐僧。他的形象好,学历高,又是唐太宗的御弟,在西游取经的路上,他经常成为异性心目中的偶像。而《西游记》则由此写出了他作为一个宗教家的品格:无论异性追得多紧,他通常都能做到心如古井。只有一次,可能有一点把持不住了,是在女儿国的时候。悟空跟师父商量,说:师父,你看这女儿国的国王是人,如果是个妖精,一棒子打死她就完了;那是个人,不能随便打死她,我们只能想法脱身。于是他出了一个点子,让师父假装在这里跟女儿国国王成亲,悟空带着两个师弟先走,再瞅机会把师父营救出去。师父同意了。接下来悟空跟师父开了个玩笑,说,师父,你好好地在这里成家立业、生儿育女,我带着两个师弟到西天取经,等我们取经回来,再把你们一家老小带回大唐去。听他这样说,唐僧的脸上浮上了一朵红云,也就是脸上出现了羞涩的表情。这大概说明,他内心里有一些春心涌动。好在这朵红云瞬间就消失了,说明唐僧毕竟是能把持住自己的,他不会真的出事。

师徒四人中,与唐僧形成对比的是八戒。他形象不好,又没有文凭,虽然本是天蓬元帅,但是经过几番周折之后,出身也变得不高贵了。出身不好,形象不好,学历不高,尽管他色欲特别强烈,也不会出事,有谁会做他的女朋友呢?

说到悟空,要提到元代的一个杂剧——《西游记杂剧》。杂剧里的孙悟空,是有压寨夫人的,也就是说,那是一个好色的孙悟空。到了《西游记》中,悟空的年龄变小了。他虽然是大师兄,实际上,他比八戒和沙和尚都要小。八戒有过成年人的生活,他在高家庄做过女婿,悟空在花果山的时候,却一直是个孩子王。直到他踏上西游之旅,也还没有成年。他什么时候才真正成年呢?西游取经,到了西天,被封为斗战胜佛,就是他的成人礼。在整个《西游记》当中,悟空长期是个孩子王。这个孩子王,就像《水浒传》里的李逵、鲁智深一样,对异性没什么感觉。

沙和尚的年龄,也和悟空形成对照。唐僧的三个徒弟,表面看来,沙和尚是最小的一个,实际上,他在三兄弟中年龄最大。如果说悟空是未成年的男孩,八戒是成年不久的一个男人,沙和尚可以说是一个中老年人,他一出场,就给我们一个感觉,仿佛已是五十开外了。这个五十开外的人,对于风花雪月没有什么兴趣,几乎没有犯错误的可能。

《西游记》中的唐僧师徒,成功克服了心高气傲、懒惰、享乐欲望等短处,最终到了西天。《西游记》的行为主体,就是这几个为事业而奋斗的人。当然,《西游记》的内涵极为丰富,这里只是从“人在旅途”这个角度做出的解读。

最后讲《红楼梦》,四大名著的最后一部作品,也是最伟大的作品。

《红楼梦》的主要生活空间是贾府,对外可以扩展到贾府之外的社会,对内还包括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大观园。贾府是一个大家族,在这个空间中,未来的贾宝玉必须像他的父亲贾政一样,成为家族的顶梁柱。至于大观园,它在贾府之内,又相对独立于贾府,社会和家庭的约束在这里暂时消失。贾府和“红尘”裹在一起,无论是贾政、贾赦,还是贾珍、贾琏,不管人品如何,都处在“红尘”的包围之中。大观园里面就少了许多扰攘的事务,宛如世外桃源,两两相对的伦常关系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亦可暂告阙如。在明媚灵秀的后花园中徜徉,倾听来自自然的声响和来自心底的呼唤,非功利的审美趣味得以从容彰显,许多玫瑰色的梦也由此浮现。在大观园中,由于贾母的庇护,宝玉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他本应以贾府为主要生活空间,可是他只愿待在大观园中。

围绕着贾府和大观园这两个空间,《红楼梦》写了两个重要意思。一个意思是,身在贾府的贾宝玉,他对自己的人生道路没有选择的权力。一个人应不应该由自己来选择人生道路,这是现代人关注的问题之一。贾宝玉是荣国府的公子,是贾政的继承者,以后的荣国府就得靠他撑着。在宝玉的上一辈,荣国府主要是靠他的父亲贾政撑着。读《红楼梦》,读者经常有一种感觉,荣国府很有社会影响力。比方说,里面有这样一个人,周瑞家的,王夫人的陪房。周瑞家的女婿是冷子兴。周瑞家的女儿有一次来找她,说她的女婿冷子兴跟人打上了官司,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周瑞家的满不在乎地对她女儿说,这点小事,你们没有见过世面,怕什么。周瑞家的随后找了王熙凤,轻而易举就摆平了。为什么王熙凤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摆平这个事情?是因为王熙凤是荣国府管理家务的人,她可以打着荣国府的招牌去跟别人打招呼,而外面那些官吏,都对荣国府这个招牌很买账。为什么会买账?是因为有贾政这个人撑着,他在官场上是一个有声望的人。如果没有贾政,荣国府还有什么社会地位,谁还会看他们的面子?

贾政的担子,最终会落到贾宝玉肩上。整个荣国府的人,贾母、贾政、王夫人、贾元春、探春,包括一些亲戚,像湘云,像宝钗,大家都有一个共识,宝玉必须做官。无论你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做官,参加科举考试也好,依靠贵族家庭的门荫也好,总归必须做官。而宝玉呢,偏偏对做官一点兴趣都没有,也没有做官的能力。

是不是说宝玉是一个没本事的人呢,这倒不是。从《红楼梦》的描写可以知道,宝玉在文学艺术方面,天分极高。比方说,他的字写得好。好到什么程度?一次他写了“绛芸轩”三个字,让黛玉看,说这三个字里哪一个写得好?黛玉看了,说,三个字都写得好,什么时候你也替我写一幅,我挂起来。在《红楼梦》里面,别人可能还会说奉承话让宝玉高兴,唯有黛玉,不仅不说奉承话,就算宝玉本来做得很好,她也可能故意压低他。这是宝黛之间的一个特殊交流方式。连黛玉都说宝玉的字好,可以确信,宝玉的字真写得好。宝玉的学问和才情,也是一流的,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他的议论,他的眼力,都远远超过了贾政的那一帮清客。后来他的姐姐元春看了,也觉得宝玉所拟的那些对联、匾额都好。

假如宝玉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他无疑可以成为一个非常出色的艺术家。但是,那一条路家族是不会让他去走的,因为家族的责任摆在这里,你必须加以承担。宝玉不愿意承担这份责任,想一直躲在大观园里面,而最终还是不得不离开大观园,不得不直接面对这个重担。在勉强考了举人之后,他依然选择了逃避,出家为僧。以前是把大观园作为一个逃避的空间,后来是把出家作为一个逃避的方式。

《红楼梦》的第二个重要意思是,身在贾府的宝玉,他的婚姻也不能由他自己来决定。现代人认为,个人的感情婚姻,当然应该由自己做主,父母可以提建议,但绝不可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子女。而《红楼梦》写了这样一个情况,家族的意志是决定宝玉婚姻的决定性因素。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是不是中国传统社会都是如此?当然不是。中国传统社会,也有青年男女决定自己婚姻的事例,只是,那种事例通常发生在平民家庭。比方说,一个五口之家或七口之家,左邻右舍,一对少男少女,青梅竹马,感情很好,最后组成了一个家庭。虽然他们也会征求父母的意见,但是父母的意见是以尊重他们自己的选择为前提的。

而在中国古代的大家族,也就是《红楼梦》中贾府这样的贵族家庭,一般不会有这样的情形。原因在于,一个大家族和另一个大家族,婚姻的首要意义,是两个大家族之间建立了密切联系,有助于这两个家族社会地位的延续和提高。《红楼梦》里边的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之间,经常这样联姻。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是基于家族之间联姻的需要,两个青年男女的个人感情在这种关系中仅处于从属地位。

《红楼梦》写的就是一个大家族,所以,贾宝玉的婚姻是不能由他个人来做主的。尽管他执意用木石姻缘取代金玉良缘,但最终金玉良缘才是事实,而木石姻缘必然成为一段消失的过往。作为荣国府的公子,贾宝玉只能接受金玉良缘。这种婚姻不自由的悲剧,特别为现代人所关注,好多现代作家,像巴金,像张爱玲,也一再面对这样一个话题,显示了《红楼梦》在现代的巨大影响。

这是《红楼梦》的生活空间和行为主体。

以上所说,是对四大名著各自生活空间和行为主体的初步考察。这种考察,既是了解艺术的方式,也是了解生活的方式。从这个角度来看,对四大名著的解读,不仅有助于深化对经典的理解,也有助于深化对社会和人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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