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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熟的人》:重回“故乡故事”的背后
来源:《小说评论》 | 张清华  2022年03月28日08:31

因为一个特殊的机缘,我得以在2017年冬随莫言回了一次故乡。百闻不如一见,亲自经历,会很有助于理解他的近作。因为他一回去,立刻如石击水,涟漪层层溢出,那些小说中的人物原型,或是有些许关系的人物,就都出来了。饭桌上,谈笑间,庄里乡亲,诸般旧友,都让我仿佛看到了他某些小说中的影子。

那时他刚好次第推出了他“后诺奖时代”的第一批作品,“宁赛叶”“金希普”“柳摩西”“田奎”们的影子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但说实话,最初他们尚未生成确切的面目。但当我在高密见到了他的这些故友时,这些名字不由分说,一下子就扑了上去,丝毫也没有商量地,立刻变成了现实中的某个人。虽然我深知他们只是旧朋老友,与作品中的人物完全不是一回事,但固执的无意识却难以驱遣,不可控制地变成了他们的形相。

所以,对我来说,读《晚熟的人》可不是一趟虚构的小说之旅,倒像是一次熟悉的故乡之行,那些人又次第跳了出来。我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甚至会尝试与他们对话交谈,正所谓忍俊不禁,心领神会。这也使我惊讶于莫言的笔法,尽管他刻意凸显时光如梭的沧桑变化,却还是那样活色生香,活灵活现,于轻描淡写三言五语间就惟妙惟肖,将他们和盘托出了。

而且他就出现在他们中间,谈笑风生,左右逢源。一会儿爆出哈哈大笑,一会儿传出土得掉渣又妙语连珠的乡音。那个穿燕尾服器宇轩昂站在领奖台上的莫言不见了,那个年轻的愤世嫉俗和常忍不住议论抒情的莫言也不见了,而那个土地之子,九十岁老爹的孝子,操着高密东北乡土话的莫言回来了。

他在他的一亩三分地上走着,已经俨然变成了其中一员,仿佛从未离开。

很显然,莫言开启了新一轮的“故乡故事”模式。之前,他也一直在讲“高密东北乡”的故事,但那个是“马孔多小镇”,或是“约克纳帕塔法”的另一种说法,是寓言化了的历史乌托邦,是他所理解的世界的空间隐喻。他把百年来中国的风云变幻,收纳到了这个小小的空间,所讲的事儿,所写的人,既与高密东北乡有关,也可以说无关。除了少数作品中会出现一个“我”(如《红高粱家族》),或者甚至出现一个“莫言”(如《酒国》),大部分作品中所写的高密东北乡,都与地理学意义上的故乡没多大关系。

但在最近的作品中,他的故事变成了一个“回乡者的见闻”,一个不断返乡还家的人的亲历,一个“在场者”参与或讲述的故事。

换句话说,“莫言”人始终在,语境却因此而实感化了,这是一个大变化。虽然他会故意把“红高粱”换成“黄玉米”,会卖些关子,设些迷障,但那个实实在在的故乡,却是什么也掩饰不住的。

我因此会设问,这到底是过去那个故乡故事的一个“非虚构化”,还是源于作者——他自己的一个自然“老熟”所致呢?

我不能肯定。这很像孙犁晚期的那种写法,像《芸斋小说》中,都有一个“我”或“孙犁”,仿佛作者在写作回忆录,把过去年代实历的事情一一翻找出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讲述那些人与事。或者再直接一点说,这便是古往今来文人的“笔记体”写法了,蒲松龄在《聊斋志异》的结尾处不也喜欢自己跳出来,自称“异史氏曰”云云么。恰似,莫言也给自己的近作取了一个类似的说法,叫作“一斗阁笔记”。

仔细琢磨一下,确乎不是随意,而是暗含了意图在其中的。中国古人喜欢用“志异”“笔记”或“杂录”“丛谈”等名词来总汇此类文字,以表示其来历有随机随性之意,不求正大与庄严,而是如“烹小鲜”罢。

显然,莫言不再把故乡作概念化的处理,虽然还是有很多寓言性的意图在其中。这是我认为他依然真正属于故乡、与故乡的土地形成了血肉关系的一个原因。在过去很多作家的习惯中,故乡不再是它自己,而是带着精神色调或者恩怨意味的一个寄托,要么是一个归来之地,要么是一个抛离之所;是伤心之处,或是悲情之别。面对故乡是必然要抒情的。但在莫言这里,故乡是生动的,原生态的,恩怨交叠和爱恨纠缠的,无所谓悲喜好坏的。

这应了他早先的说法,“高密东北乡是世界上最圣洁又最龌龊,最英雄好汉又最王八蛋的地方”。三十多年过去了,而今依然如此,好人在,王八蛋也在,只是,早期故乡作为民间大地的诗意寄托,而今更多地变成了沧海桑田现世果报的老家。

是的,沧海桑田的老家,面目全非的老家,形形色色的人都有了现世果报的老家,犹如一台戏,终于演到了高潮,或是尾声,或是卒章而显志、命运露出了真容的时刻。这个同样已历沧桑的莫言,面对这一切所表达的理解、观感、态度,是既有百感交集,又有安之若素,他时而会现身承受,时而又溜之大吉。这一切似乎都要看境遇,视心情而定。《斗士》中的两个或者更多的冤家,斗了一辈子,支撑他们斗法甚至恶斗的,是说不清楚的一些东西,是什么,家族恩仇、个人好恶,是争强好胜心,还是人性中天然的恶,似乎都有,似乎又都不是,到底是什么,我们只能说,就是一种在莫言看来无法言喻的农民意识。

这种小农的文化,在他的笔下虽然也给予了宽宥,但还是掩藏不住他内心的厌恶。它在那个掌了一辈子权的方明德那里,是一种混合了政治的小农情结,他到了耄耋之年,也还不忘其权力意志,声称“还要战斗”,可是他究竟要战斗什么,其实也说不清楚。隐约间可以看出他对现实的不满——看似他关心的是大政治,其实挂念得无非还是他个人的那点小恩怨。另一个流氓无产者武功,一辈子耍的是好勇斗狠,是滚刀肉的精神,让所有的人都拿他没辙,到老还落了个“五保户”,生存有了基本保障,但即便如此,他人性中的恶依然没有消泯。

在我看来,《斗士》一篇虽然短,却很集中和典型地传递出了《晚熟的人》中基本的风格与态度。人和时间,现实和历史,依然在较劲,一切的是非善恶,都到了收割与扯平之时,但这里的生存者们,却还在苟延残喘里挣扎着。

谁看着这一切,内心发出了深深的悲悯?当然是莫言,或者还有主,上帝。

从“柳摩西”变成“柳卫东”,然后又变成了“柳摩西”。仅用了一个短篇,就处理了将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对于人物来说,则是完成了一个轮回。柳摩西改成柳卫东之后,先是打了自己信教的亲爷爷;然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发了财,成为了传说中的暴发户;然后他又因为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变成了迷途的羔羊——或是躲债,或是因为女人,或是因为固有的偏执与愚昧,他抛弃了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失踪达三十五年之久。

这是《等待摩西》的故事,最后他居然再度归来,并且将名字正式改回了“摩西”,而且变成了教徒。他历尽苦难的妻子,则痴心不改地守着那个家,并且因为信教而宽恕了他的一切。当然,在最后柳摩西归来的时候,作者选择了回避的方式,并没有正面写到他归来的样子,以及失踪的原因。

其实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莫言要通过这个人的故事,展示这样几个逻辑:一、故乡的沧海桑田,说到底是故乡人们百感交集的命运故事;二、四十多年的历史,对于故乡来说,是一部巨大的戏剧,这部戏本身就是“中国故事”的缩影;三、暴力不能推动历史,却能够毁坏人性,财富可以改善人生,却不能拯救灵魂;四、耶稣其实是虚无的,甚至是虚伪的,却可以给人以某个归宿,这不是理想的选择,但是无奈的救赎。

可能还有很多,能够说出的和不能说出的,历史已显形和尚未显形的,都在这故乡故事的物是人非与百感交集中。

夫复何言?《等待摩西》的故事,或许就是一个洋洋百万言的长篇小说的缩微版,之所以缩微了,是因为短其实就是长,故事越短,逻辑就越清晰,小人物与大历史之间的张力就越明显,就越给我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越显出了这段时间中的巨大的沟壑,显出了人间万象与人间戏剧的丰富蕴含。

《贼指花》当然是一个特例——与故乡无关。此小说或许是多年前未完的一个旧作,某天与作者的交谈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认为,小说也存在着一个“成长”的过程,会有一个叙述中的“结”在,有时偏偏卡到一个结上,搁置了多年。在某一时刻忽然有了灵感,才忽然蝶化,畅然而出。

这篇小说讲述的也是有时空跨度的故事,人物的经历曲折而漫长,从八十年代一直到靠近当下。历史的变幻,和故事本身的逶迤与延宕,也同样形成了精妙的契合。但相比起他的那些故乡故事来,《贼指花》的注意力可能略有不同,既没有感慨世道人心的变化,也没有叹息历史逻辑的轮回,而是道出了人性的某种奥秘,几乎是在哲学层面上的奥秘,那就是,“贼性”之作为人性的组成部分,它到底潜伏得有多深,在人性的构造中到底会居于什么样的位置。

一群由八十年代而来的,真真假假的“文人”“作家”,没有留下传世之作,倒是留下了一个多年未解之谜,即当年那个贼到底是谁的问题。它一层层如抽丝剥茧,一度还逼近了“我”,逼近了人见人爱的混血美女范兰妮,但谜底还是留到了最后——他竟然是最不像贼的,看上去一身正气最像正面人物的,当年的那个反扒能手,能文能武的武英杰!

其中确有戏谑的东西,有对于文坛形形色色人物的会心揶揄。但我以为,这篇作品中最直指人心的,乃是其心理深度,关于“贼”的种种想象与禁忌,它与人们的无意识之间发生了多重的敏感关系。所以我说它是一篇推理加心理、再加哲学的小说,与俄罗斯作家安德烈耶夫的《贼》,还有卡尔维诺的《黑羊》,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与多年前的一部有名的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也有的一比。

好作品都会深入无意识,《晚熟的人》中,《地主的眼神》《左镰》《红唇绿嘴》《天下太平》诸篇,都各有精妙之处,在触及人性的软肋、心理的痒处方面,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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