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军: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文学创作的新时代视野
看历史、读社会、品人生,文学作品始终能够给予读者有益的启示。在接受美学理论中,社会接受性始终是文学创作的重要审视对象。如果能够从文学创作的社会性中去寻求审美价值,那么作者就有了这么一种能力:打通文学作品和读者之间的隔阂,向社会传递审美意蕴,在情感或精神上引起读者共鸣,从而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激活中华文化生命力。”
梁启超曾在评价潘光旦时说:“情绪之深刻,可以为文学家。”文学“情绪”不该停留于浅显,满足于一般性的“感时花溅泪”,完全可以在“深刻”上做一番功夫。例如,在追究人的本质的时候,是不能不对人的社会位置、社会身份和社会态度加以关注的,它们不仅为人物活动创造了舞台和依据,还把人性的展露置于现实多重的社会关系中。文学创作不能忽略人与现实社会相互关联的复杂性,无论是人生命运还是人性状态,终究是离不开社会的,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呈现、于社会关系中活跃、随社会转折而变化。一言以蔽之,文学创作者的社会审美追求,就在于社会本质、“人学”本质和审美本质的有机统一。
社会进步和发展,是文学创作的认知关键
在对文艺作品的评价方面,恩格斯提出了“美学观点与历史观点”这一文艺批评标准。美学观点就是要看作品是否具有艺术性,历史观点则是将作品放到一定历史条件下,看其内容是否具有理解历史进步的积极意义。
现实生活是文学创作的背景和场域,是文学作品生发的土壤和养料。1979年,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提出:“要通过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真实地反映丰富的社会生活,反映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本质,表现时代前进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趋势。”就是说,文学创作者要在社会认知和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通过特殊的文学事实和感情来揭示社会运行状态,展现满带时代风尘、投入社会生活的人们。为此,文学创作对国家政治不能不知,对社会发展目的不能不明,兹事体大,关涉格局,影响立言。
我们正经历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以及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我想,能够为文学创作所捕捉的生动而丰富的素材,就藏在社会发展的细节中,那些曲折的人物命运也正裹挟于社会矛盾处。马克思指出:“社会的进步就是人类对美的追求的结晶。”作家在向读者提供文学作品的同时,也呈现了一个社会状态的文本。事实证明,发现和欣赏社会进步与发展的美,需要洞察力,也需要思考力。更重要的是,要善于以现实国情作为考察社会活动的出发点,懂得社会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这个道理,否则不仅不能看到现实社会的发展趋势,还会被细枝末节、沟沟坎坎的现象所蒙蔽,显出一叶障目的无知。
在文学创作活动中,对社会发展状况的感受力是有差距的,有大小强弱之分。如果能够在社会愿望、过程阶段和成熟条件等方面,有敏感、丰沛、深刻的感受力,就把握住了在文学创作中留下“叙事性历史文献”的前提。这里试举一例:因有人质疑茅盾的《子夜》对1930年中国民族工业困境描述的真实性,近期有学者考察论证了当时缫丝业、火柴业、棉纺织业、面粉业和烟卷业等行业的发展情况,最后认为这部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正在于它的客观性,即正确而典型地反映出了这一时期的社会现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学创作的精神凝结
崇高,是来源于视觉的主客观融合的美学概念。它所产生的激昂情绪和庄严卓越的审美效果,培育了人格情操,提升了精神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作家艺术家应该“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我们这个时代既有崇高之理想,也有崇高之事业,更不乏崇高之人物。文学创作者应该分辨这些崇高,描摹这些崇高,让读者从文学作品中感受到热情与力量。
恩格斯早年曾讲到民间故事的社会教化功能,认为民间故事可以让农民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之余得到精神慰藉,“使农民有明确的道德感,使他意识到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和自己的自由,激发他的勇气并唤起他对祖国的热爱”。美的力量丝毫不逊于思想的力量,尤其是从文学审美中获得的精神飞翔,可以让人挣脱凡俗的煎熬与羁绊,直达脱胎换骨的新人模样。
文学创作者的社会责任,就是看到新的社会现实,把握新的社会经验,理解新的社会需求,以文学作品的审美形态,描摹社会生活和闪光人性,并把营造社会认同感、培植社会凝聚力作为“历史的参与者”的崇高事业。美是道德上的善的象征,可以肯定地说,先进与落后、善与恶同时存在,这是现实社会的真实。应该如何认识这种客观现象、如何叙述这种矛盾冲突?“苍蝇似的思想,垃圾桶里爬。”这一诗句出自闻一多的诗集《死水》,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把专注低下和丑陋作为文学个性而加以推崇,以至于将文学创作理解为追逐消极因素、揭开肮脏之地的专门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工作者的自身修养不只是个人私事,文艺行风的好坏会影响整个文化领域乃至社会生活的生态。”那些具有社会价值和意义的文学作品的共同之处,就在于创作者对如何维系社会关系价值的探索之力甚锐,对社会历史进步的思悟之势甚强。
笔墨所至,精神顿出。现在我们所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了时代发展的丰富内涵,集中体现了当代的中国精神,是社会文明构建的重要软实力之一。我们应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进入文学创作的思想门槛,尤其在社会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发生变化时,文学创作更应当反映和推动社会历史进步,透露和揭示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新的时代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在对社会生活和社会事物的美的探索中,将社会美的核心落实在人的外在与心灵美的集合上,把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的根本属性,透过文学作品的情节意象、人物活动生动地展现出来。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文学创作的新时代视野
以民族与社会关系为视角,详细说明民族与国家整体关系,是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著名理论内容。他认为,统一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是当代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倘只讲多元,把每个民族作为封闭的单位,是忘记了民族之间的复杂联系和共生性;或只讲一体,则忽视了民族历史和现实的丰富内涵。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民族关系是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民族关系的特殊内涵,就在于既有社会性又有民族性。这种民族多样性结构成为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为此,文学创作所追求的社会美,应该建立在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背景下,体现这一心理特征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把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关注民族团结创新方式作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的重要方面。倘用哲学方式表述,那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意识,原因就在于它反映了对在中华民族共同体自在存在的坚实历史基础上生长出的现代民族叙事的察觉与关注。
在民族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社会审美应聚焦各民族的合力,展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社会共同体面貌。民族从属于社会,适应社会发展;社会离不开民族,民族发展也影响着社会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就是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各民族全方位的交往交流交融意识,是历经长期的社会生活培育而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形成了利益相关、情感相通的互嵌式社会结构和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形态。
在文化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社会审美应聚焦中华民族文化集大成的特点,叙说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中华民族文化是一个内涵和外延极为丰富的概念,展示了民族社会交往融合的历史过程,呈现了各民族的融合之美、整体之美。悠久坚实的民族文化不仅是社会历史最通透的魅力所在,也是我们国家以自信自强自立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所在。民族文化认同是最广泛、最深层次的文化认同。
文学创作涉及民族社会考察、民族文化视野和民族情感指向,反映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生活,呈现了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状态,内涵丰富又有规律可循,开启了文学与社会关系的一种学问、一种文学社会学的可不断完善的专业体系。学术研究则是另外一种路数,是在社会审美所赋予的灵感和热忱下,把社会精神和文化作为审美的主要领域,从而推出影响读者的情绪、心理和思想的文本,改变读者人生、推动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