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山之间》:作为扶贫文化记忆的可能性
《在群山之间》与其说是“扶贫文学”倒不如称它为21世纪的“新乡土文学”。若从文学特质与品性言之,它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所开创的文学为人生,文学大胆干预生活,服膺社会改造、文化再造,并深度参与觉民、新民和国人灵魂重铸的余绪,在新世纪中国文坛的回响。百年新文学史上的这支根脉,似断实续且始终与直面普罗大众疾苦的中国文学精神同频共振。且不说改革开放初期文学的破冰之功,就说上世纪90年代的《烦恼人生》三部曲,《大厂》《九月还乡》以及新世纪以来的《中国在梁庄》《出梁庄记》《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大地上的亲人》《我的二本学生》等等,无不有一根非常内在的、清晰的“思线”贯穿其中——即俯下身段深情凝视足下的土地,目光聚焦最广大的社会底层民众、草根阶层,仔细打量、体恤这土地上如蚁蝼一般生又如蚁蝼那样死的芸芸众生。新乡土文学的作者群体,大都来自底层,尽管经历、背景各各不同,但几乎都有一个共同信念——即怀揣“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悲悯之心、人道情怀,以笔为旗替弱小者发声,让无力者坚强;以文学的力量,为啼饥号寒行将冻毙者求救;为社会未来的栋梁,年幼真纯如花待放的孩子们,拨开蔽日的云雾,撑起一片明媚晴朗的天空。
现代乡土文学的始作俑者是鲁迅,之后就有追随鲁迅而被史家称为“乡土小说派”的一批青年作家,如王鲁彦、许钦文、许杰、蹇先艾、冯文炳以及1930年代以文学为“志业”,孜孜矻矻追求文学精致化,潜心构筑“诗意湘西”的沈从文,颠沛流离的烽火岁月中,如泣如诉用诗性语言抒写故乡恋歌的萧红等。
笔者以为,20世纪的乡土文学有一个深刻的悖论。一面是古老、贫困、闭塞、守旧的乡村,一面又最完整地保存着最美好、淳朴、率真、良善的人性品质,是人性温暖与爱怜,情谊与信任的精神圣地。那里,从来不缺“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之类的既痴又傻的忠厚与实诚。
另一方面,山水含情、诗意葱茏的乡村图卷,又始终夹杂着痛苦的嗥叫,绝望的哀吟以及无休无止的苦役与残酷。成群成队的乡民在土地丰饶,物质贫困的村庄上困窘着,寒碜着。枯寂地生,苟且地活,无趣且无聊,“这一刻不知道下一刻的命”!他们不知道尊严、羞恶为何物——似乎从来不想也不问,“有泪只往心里咽”!
乡土文学的世界里,忧郁的田园,悲愤的河流,咆哮的土地,几乎始终与梦魂缠绕的乡土之恋相生相伴。包孕其间,错综交织的是无比复杂、扰攘的思绪与情感。或许因为乡土文学的书写者,大多是“地之子”“山之子”作别乡土进入城市,成功实现华丽转身之后的吟诵,或者过滤了乡土深处的龌龊、污秽,非理性与不人道,越发彰显乡土的诗性与美丽;或者直截了当地暴露“乡下人”的鲁莽、顽劣中所夹杂着的生意人的精明、势利,现代工商社会锱铢必较的算计。尽显乡土社会的千姿百态。
陈涛《在群山之间》相较于100年前的乡土文学,笔者以为其所呈现的社会面相与人性样态更为复杂、丰富、多维。《在群山之间》为文学加持了许多新的特质、新的成分。他的非虚构,显然应有写实的意义内涵。但若认为非虚构就是纪实/写实,便窄化了非虚构的内涵,又设若将“非虚构”视为美国输入的“西洋货”偏差也显而易见。个人认为,《在群山之间》的“非虚构”可以理解为21世纪“新乡土文学”的一个品类。它不是写在书斋而是写于大地,写在绵延无尽的雪域高原,写在高天白云之下,雪山草地之上,写在个人心灵与精神成长的册页里。书里的那些人,那些感情质朴,为人处世实诚、率性的“山民”,是陈涛乡土书写的对象,同时又是需要他帮扶,渴盼他协助解决某些实际困难的弱势群体。讲述者与被讲述者并置在同一个时空,面对共同的问题,朝向同一个方向奔去,彼此间“零距离”地融为一个整体,文本所叙人、事、时、地,实实在在,有案可稽,个性化的胸臆与豪情,困惑与思考,既是个人的,也是群体的,还是时代的!那些磨难、无奈、困窘和求助,那些粗鄙、纠结、痛苦与挣扎,都在书写者的心海、脑海刻下深深的痕迹与印记。读之,有很强的在场感,文本仿佛有一股力量推搡着,裹挟着,逼迫着在你内心蓄积起一股能量,升起介入其中的渴望和冲动,意欲将个人融进去,为除灭贫穷、愚昧、玩劣与固陋,唤醒人性中的美好与温情,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与智慧。这就是非虚构的力量,是传统的、经典的乡土文学少有的品质和气息。
传统意义的“乡土”,一般而言,必然与“我”的自然生命相关,是“书写者”“我”生命出发的地方。譬如越地之于周氏兄弟、茅盾,湘西之于沈从文,呼兰小城之于萧红。
《在群山之间》的乡土叙事,丰富了经典“乡土文学”原有的内涵。这里的“乡土”,超越了“生我养我”的地方那个狭义的传统乡土概念。这里讨论的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乡土,是泛指一切远离现代都市,尚未被工商业文明污染、侵蚀的边陲地区,是生产/生活方式、价值理念、思维品质普遍仍停滞在前现代农耕、游牧文明时代,偏远闭塞的地理空间。那里隐隐约约也有微弱的现代文明与工业气息,基本上是经由贸易流通由外部移入并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消费中,譬如汽车与电子产品等日用消费品,若从经济生活面观察,生产与再生产则依然固守古老的农牧业,文化守旧、技术落后、生活节奏、社会发展极其呆滞、迟缓。
作为乡土的书写者——《在群山之间》的作者陈涛,显然置身于“他者”的乡土,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外来者”,不仅仅他是个城里人,而且还是外乡人,显然不同于从“生我养我”的乡土,进城后回望”故乡故土”的“本地人”不同。因此,便与经典乡土文学书写者走出乡土之后的乡土书写迥然有别。走出乡土写乡土,要想抹除书写主体与生俱来的原初记忆、童年往年几乎没有可能,少不更事的幼年、少年的乡土记忆,父老乡亲的苦脸与笑颜,身影与气息,不可能不对书写主体产生情感牵系与心理羁绊,直接影响与制约书写者的个人表达。
“异乡人”“外来者”身份,给写作者最大便利之一是拿彼处的异乡经验与此在的乡土体验做参照,犹如探囊取物,唾手可得。同时,城里人便利地带着现代城市文明的思维习惯、处世法则,介入异地的乡土生活,在处理或参与此处乡土社会各种事务中,难免套用城里人习焉不察规则,因袭城市生活的公序良俗,喜城里人所喜的乡土风物,爱城里人所爱的乡土美食。于是,甘南藏区冶力关镇池沟村乡土社会内部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等等,或许会因外来者与本地“土著”之间宗教信仰、文化传统、教育背景、知识储备、精神结构以及情感表达方式的不同而大异其趣,也可能因为各自能获取的资源及支持的力量不同而大相径庭,在面对同一事件时会有迥然不同的反应,也有不基于利益而源于文化信念不同而发生对立和冲突的可能。
譬如说,来自中央机关的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一定能清楚明白流利地解说何谓“政治正确”,即便保证不与民争利也非难事。可是,未必不出好心办坏事的尴尬。人性中的淳朴质直、善良悲悯等优美的品性,在那片广袤而又古老的土地,到底还有多少遗存,为什么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会频频出演“金钱至上”,迷信“金钱万能”的拜金丑剧。对于这些,“外来者”恐怕未必能够一一道来。
譬如说,潦倒的乡民羊得才究竟为什么会如此卑鄙下作,可以无耻地将自己老迈多病的母亲作为“绑架”村干部的绳索,逼迫基层领导为自己家“吃救济”调高标准?比他人,手脚不少一只,大脑没缺一角,可就是不知道有尊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这类恶劣现象,靠钱、靠政府多拔扶贫款、救济物资能有根本上的改观吗?
北京、兰州和沿海发达地区来到甘南的游客,会为广袤无垠、瑰丽神秘的草原风光感到讶异,会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大西北的壮美雄奇,藏区牧民的能歌善舞和热情好客频频点赞;会为肥而不腻、可口鲜美的牛羊肉垂涎欲滴……却不见得能够破解眼前困扰着扶贫干部的难题:为什么世代生活在藏区的一个农妇,能够为了强占本来不属于自己的600元钱而完全不顾羞耻,以致不惜发动儿子、儿媳去纠缠、去胡闹,以致不达目的不罢休。这些真实的人事,使我联想到20世纪20年代王鲁彦《黄金》所挞伐过的乡下人的势利眼。若比之茅盾《子夜》中怂恿亲生女儿利用青春躯体去探秘证券市场内幕的“土财主”冯云卿,曹禺《日出》靠出卖自己肉体过着醉生梦死日子的陈白露,甘南藏区池沟村出演的上述丑剧几乎如出一辙。于是,我不得不问,是乡土文化传统的不良基因太顽固,抑或历史在这里停住了它的脚步?
《在群山之间》这样写道:“藏人之所以选择天葬,可能就是看中了秃鹫身体的特殊功能。秃鹫有非常强大的消化能力,可以把肉与骨头消化得一干二净,即使排泄,也在高空,而高空的强大气流会将这些杂物风化得无影无踪。而这,是符合佛家的生死观的。”人处置自己同类尸体的方式,是人的信仰和生命观的外在呈现。藏传佛教相信人死后灵魂将随着经幡的转动化作万物,随风飘荡无处不在,从而得到永生。那么,现代化与城市化浪潮中,藏区乡民的精神结构、情感世界和灵魂深处究竟发生了那些深刻变化,才滋生出种种认钱不讲理,爱财不要脸,钱大过命的事体?若作如是观,精准扶贫的要义,就远远超越了办工厂、建学校、设立图书室以及道路硬底化等这些纸面可见的经济指标,而应该还有教育指标、文化指标及许多根本无法量化,却能够软化、柔化人心,具春风化雨之功效,有人性与人情内涵的伦理指标、信念指标,脱贫之后不返贫或成为可能。《在群山之间》在这方面的探讨仍有较大的可开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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