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文学书写之我见
●究竟是采用人类中心主义还是自然中心主义价值观,抑或是人类与自然两个中心调和的中庸主义价值观。如果用开放的视角去看待自然书写,我以为,放任作家自由吧。然而,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自然书写观,一个文学亘古不变的隐在价值观念是不能遗弃的,这就是人性的、审美的和历史的看取自然与人的关联性。
其实,对“自然主义文学”和“生态文学”的思考是我一直关注的文学史命题,因为中国乡土文学描写无法离开这一描写域,因为“大自然”的描写元素几乎就是“风景画”的代名词,文学作品缺少了这一元素,就会成为清汤寡水的叙述。这次兴安先生组织这个栏目,的确是一个十分有文学本体意味的论题,因为它关乎到中国文学的走向。
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森看清了资本主义对自然资源的肆意掠夺将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她才以笔为旗,撰写了大量的文章,对人类滥砍乱伐、破坏自然进行了无情的抨击,这是生态主义文学之滥觞,卡森的许多作品,如《沐浴海洋》《我们周围的海洋》《海洋的边缘》或许在许多人眼里最多只能算是亚文学作品,但是,她应该是最早的自然生态保护写作者,尽管在世界文学史中不乏许许多多描写和歌颂大自然的作家作品存在,但这些写作并没有在更广阔的人类人文视野中去认识到自然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由于卡森是一个女性作者,所以她的观念与日后将生态主义与女权主义勾连起来也是顺理成章的。直到她去世的1962年,震惊世界的《寂静的春天》以生动的文学语言出版,显然,其哲学内涵的震慑力遮盖了这部作品的文学史意义,然而,其传播力的广泛与深入,却是依靠了这部著作的文学力量,它应该列入世界文学史的序列之中。
卡森描写了工业文明所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意在向人类发出警告,直接推动了环保主义哲学思潮和运动的发展。我以为,卡森作品的哲学内涵就是摒弃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全新地阐释人与自然的关系,倒置了“自然与人”的关系,推翻了人类是自然界主宰的统治地位,重新阐释了人在自然中的“存在”意义。当下中国的生态主义理论家和文学家,以及文学批评家们,无不是在卡森的生物哲学文化语境中展开抽象和形象的表达。我对卡森思想表示由衷的敬佩,但对其自然中心主义的思想有一定的保留意见。
在这篇文章中,我并不想就卡森的反人类中心主义进行理论的辨析,只想就文学中的“自然书写”谈一点浅见。当然,我并不反对有人用各种各样的名头给“自然写作”冠名,但是,追根溯源,我们对“自然写作”的历史应该有所了解。
我在《自然主义之殇》一文中就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第四分册《英国的自然主义》一书的自然主义进行了甄别,勃兰兑斯所指的自然主义是从无意识层面对文学中的大自然描写进行了总结性的分析批评,他所举证的是以“湖畔派”代表作家华兹华斯为主的对大自然讴歌作家作品,柯尔律治、罗伯特·骚塞、瓦尔特·司各特、托马斯·坎贝尔、兰多、济慈、雪莱、拜伦皆为评论对象。在这些作家作品中,有一点是与后来的卡森是一致的,这就是勃兰兑斯认为,“自然主义”兴起的缘由“是认为城市生活及其烦嚣已经使人忘却自然,人也已经因此而受惩罚;无尽无休的社会交往消磨了人的精力和才能,损害了人心感受纯朴印象的灵敏性。”这种返归自然的情绪首先弥漫在英国的诗歌创作中,后来才影响到了其它文体,至于扩散到世界文学领域内,首先是在散文随笔创作当中,后来又浸润在许许多多的小说描写之中。
循着勃兰兑斯“对于大自然的爱好,在十九世纪初期像巨大的波涛似的席卷了欧洲”的足迹,我在克拉克“风景画”理论中,用文学作品与绘画艺术的比对里找到了文学艺术对自然抒写的共同性——追寻自然之美是人类人性审美的根性和本能需求。这个理论充分破译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英伦乡村贵族破落户小姐玛丽·拉塞尔·米特福德的那部《我们的村庄》为什么会成为举世闻名的畅销书之谜。
在效仿伍尔夫书写《伦敦风景》时,我也试图在系列散文《南京风景》中把自然风景与人文风景融合在一起,以此表达一种哲思的艺术效果,但是,我遇到了一个无法规避的难题——我们面对历史进程中的大自然变化,如何从审美和人性的角度去对待自己笔下的自然书写呢?这是一个哈姆莱特之问,因为这涉及到一个作家站在什么样的价值立场上去看待你眼中的大自然景观。毋庸置疑,卡森的人类中心主义为什么会遭到许多学者的反对,这就是自然写作所遭遇到的二难选择。从今天大多数作家的选择来看,我们对梭罗的《瓦尔登湖》那样的自然抒写抱有天然的艺术好感,这就是人性深处的精神旅行的文学归属感驱动力所致;我们喜欢苇岸《大地上的事情》同样是被作品中的大自然描写元素所吸引,但是,苇岸与梭罗不同之处是,梭罗是追求原始自然之美,苇岸除了对原始自然之美的描写之外,还有对农耕文明人工合成自然之美的讴歌。我两次坐在瓦尔登湖边,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难解的人类哲学和文学之谜——作家究竟是以自然中心还是人类中心的价值观介入作品的自然书写呢?显然,不同生活经历和社会阅历的作家就会采取不同的写法,这就是我们今天讨论“自然 文学”和“生态 文学”的“论眼”——原始的自然和人工的自然景观迷住了我们的眼睛。
在这大半年里,我每天清晨围绕着自己居住的仙林方圆五公里地区行走,看到了两种不易被人觉察的差异性自然风景,终于让我猛然顿悟,我不正是行走在一个“四叠纪”的自然地质形态之中吗?我所写的《南京地图》的主题地标不正是在此呈现了吗。
在这里,我看到了人类没有开发过的丘陵湿地,类似瓦尔登湖里倒伏下来的千年朽木横亘半露在水面的景象,那些没有被开垦过的处女地,那些原始的灌木丛林植被,那些白鹭野鸭在水中游弋,树林中传来的百鸟鸣叫,湖边错落茂盛的芦苇、菖蒲和水草,山里杂草灌木丛生,蓬蒿与腐草散发出的野味气息……让我听到和嗅到了大自然的呼吸与呼唤。这些原始的、原生态的自然为什么天天就呈现在你的眼皮之下,我们竟然就不能发现呢?
在那边,我又看到了人工栽培的千株樱桃树和路旁整齐排列的名贵花木,羊山湖、仙林湖,以及大大小小的河流沟汊都镶上了彩色石条的堤坝,经过精心设计的芦苇和菖蒲等水生植物当然也招引了许多飞禽野鸟在此栖息,这是人工合成的自然景观,它是以人的审美意志强加于自然的美。
在这两种自然风景中,你更喜欢哪一种自然书写呢?!
因为我们的审美被几千年的农耕文明的自然形态所迷恋,以致形成了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对人工合成的自然美更加青睐,这就是我们赞誉“天工开物”“人工鬼斧”审美力量的根源所在。
只有身陷完型的原始大自然的风景中,我们才能看到自然风景的美貌,当我们在辽阔的科尔沁草原上,当我们在伊犁河谷雪山草地上的时候,当我们在拉斯维加斯大峡谷的时候,当我们在南极冰川的时候,当我们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时候……我们才能深切地感受到远离尘嚣的大自然的美丽和鬼斧神工。然而,我们都是大自然的过客,所以,旅游成为人类对原始自然的精神追求,踏进原始自然风景区的游记散文就成为沙龙里的谈资和躺在席梦思床上的枕边书。如果让你一生在那样的环境中去过离群索居的生活,我想谁都不想离开文明社会,即便是像梭罗那样执着原始自然、甘于孤独的人,最后也只能回到文明社会中来。
所以,在许许多多的作家作品中,把麦浪滚滚、稻菽千重浪当作最美的自然风景的时候,殊不知那是对自然的一种误读,因为这是带着人工痕迹的风景,是注入了人文色彩的风景线,只不过是被我们的作家披上了自然的外衣而已。同样,当我们在马路边看到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同一树种的林木,以及湖边种植的大片花木森林时,它们已然打上了“生态文学”的自然印记,整齐、对称、划一的美学风格最适合传统作家的口味,于是,它们成为人工斧凿的自然之美,这几乎成为一种恒定的审美标准,让许多作家深陷其中。正如勃兰兑斯说司各特“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更偏爱古代那种绚丽多彩和激动人心的生活,而不喜欢现代生活按常理办事的单调乏味”那样,我们的许多作家也是更喜爱农耕文明的自然描写,虽然它们带有人工合成的痕迹,是一种“伪自然”的书写。这样的审美选择是作家创作的自由,孰优孰劣,历史自有评判。
在中国百年文学史中,当我们先前理解现代性的时候,往往沉浸在迷恋工业文明的景观之中,比如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曾经把冒着滚滚黑烟的林立烟囱当作最美丽的自然风景,这种对人工自然的工业文明的讴歌直到八十年代以后才终止。我在仙林地区行走时,看到了倾倒的大烟囱废墟,看到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垃圾站还矗立在碧绿的丘陵之下和高楼林立的路边,便感叹人类对工业文明污染的憎恨。然而,我们的觉悟太晚了,虽然我们再也没有对工业文明的文学颂歌了,但我们对废墟中工业自然风景的反思力度还不够。
为什么我说仙林地区是“四叠纪”的自然景观呢,因为这里还有一个看不见的后工业时代貌似美丽的自然景观处所——那个叫做液晶谷的工业区。这里有整齐的树木花草和现代化的厂房,但却没有一只鸟儿飞过,因为电磁干扰让飞禽远离这植被繁盛之地。我想,这才是大自然的危地所在。没有人歌颂它,但也没有人批判它,因为作家的触角还没有伸展到这一领域之中,它是“伪自然”书写的盲区。
然而,我们又不能否认人工合成的大自然书写能够成为文学典范的杰作,像俄罗斯作家普里什文的《大自然日记》这样优美的散文,当属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精品之作,作者站在自然与人的中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感,抒写了人在自然中的愉悦。想必这样的作品会让更多的作家和读者青睐。
面临着林林总总的自然书写,当然就会有不同的自然观,其实问题终究归结到一个焦点上:究竟是采用人类中心主义还是自然中心主义价值观,抑或是人类与自然两个中心调和的中庸主义价值观。如果用开放的视角去看待自然书写,我以为,放任作家自由吧。然而,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自然书写观,一个文学亘古不变的隐在价值观念是不能遗弃的,这就是人性的、审美的和历史的看取自然与人的关联性。
其人性的标准就是,在整个宇宙世界里,只有人能够控制自然,改变自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类中心主义是主导自然的唯一力量。然而,循着人性的真善美的路径去面对自然,才符合世界与自然的生存秩序。
其审美的标准就是,在文学的世界里,美的选择是由各个作家在不同的描写语境中产生的即时性反映,我们不能苛求审美的统一性和标准化,所以,任何自然的书写都应该遵照作品的自然规律而行进,只要是存在的自然,或自然的存在,都是合理的审美对象。
其历史的标准就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呈现出了各个时代不同的自然景观,如何看待历史中的自然书写,必须秉持文学的真实性原则,把不同时段的自然风景如实地描写出来,杜绝臆造自然才是“历史的必然”。
自然的文学书写能走多远,全凭作家对自然的认知的深度与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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